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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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19:45
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重新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扩展资料:
普通*和*专用*。
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
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税务机关是*主管机关,管理和监督*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的单位所使用的*专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后,*联必须套印:“*监制章”,统一后的“*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联票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19:45
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重新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扩展资料:
*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称为税务*。*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19:46
*丢失,补办方法根据*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19:46
A: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应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的纳税人名称、*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退回或作废手续。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9 19:47
丢失的*必须登报做声明,然后去税务局缴纳罚款,对不上的话在开票系统中将错位的几张作废,比如系统20,*21.,直接作废20追问都不知道谁丢失了,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