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22:0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4:44
民事和行政是有区别的。民事可以起诉,而行政诉讼是不可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4:44
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没有过诉讼时效。但有几个例外,不清楚楼主是否属于下面的情况: 1、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公诉案件: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查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应当审查人民*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对于人民*裁定准许人民检查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重新起诉的,人民*不于受理。 3、刑事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之外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人民*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4:45
同一件案子撤诉后不得据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这是我国司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4:45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经过了劳动仲裁,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