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办理了取保候审,案卷到了检查院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撤销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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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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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05:10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依法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对于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9]59号):第十九条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