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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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4:57
我相信,审慎而批判性地反思大多数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这是哲学的主要任务;正是这一任务使得哲学探索成为一项有价值的活动。令人遗憾的是,哲学并不总是能完成它的这一历史使命。哲学家也是人,他们也屈服于他们生存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的先入之见。有时,他们也能得心应手地摆脱流行的意识形态而实现某些成功的突破,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却成了这种意识形态最老练的捍卫者。因此之故,今天的大学讲坛所流行的哲学,都没有对人们所持的有关我们与其他物种关系的先入之见提出任何挑战。那些探讨过这一问题的哲学家们,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仍是一些与其他大多数人一模一样的未经反思的假设,而且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也倾向于强化读者心中的那种令他或她惬意的物种歧视主义习惯。
我将通过引证不同领域哲学家的著作来说明这一问题——例如,那些对权利问题感兴趣的哲学家曾试图给权利的范围划出这样一个界限,以致这一界限恰好与作为一个物种的人类的生物学界限相当,能够把胎儿和精神不健全者包括进来,而把那些在餐桌上和实验室中对我们是如此有用的、具有与胎儿和精神不健全者相等或更高的能力的其他存在物排除出去。我想,如果我们打算深入细致地讨论我们一直在关心的平等问题,那么把对平等范围的讨论作为本章的结尾也许是较为恰当的。
耐人寻味的是,平等问题在道德和*哲学中都被毫无例外地理解为人的平等问题。这样做的后果是,其他动物的平等问题就没有被作为问题本身摆在哲学家或学生面前——这是哲学无力对那些已被人们接受的信仰提出挑战的一个标志。不过,哲学家们已发现,如果不费点笔墨来探讨动物的地位问题,那么就难以说清人的平等问题;其理由(从我的观点来看一目了然)在于:如果要把人人都视为平等的,我们就需要这样一种平等观,这种平等观不以人们在能力、天赋或其他资质方面的描述性的事实平等为前提。如果平等要与人的实际特征联系起来,这些特征就必须是人的特征的最小公分母,这些特征必须被规定得很有限,以致没有人会缺少它们——但这样一来,哲学家们就会发现他们陷入了一种窘境:所有人都具有的那些特征并不仅仅只有人类才具有。换言之,如果我们是在维护事实的意义上说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那么,至少其他物种的某些成员也是平等的——也就是说,这些物种成员之间以及它们与人类之间都是平等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是从“非事实”的规范角度来理解“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一命题的,那么,如我们已证明的那样,要把非人类动物从平等王国中排除出去就更加困难了。
这一结论是有违平等主义哲学家的初衷的。因而,大多数哲学家不仅没有接受这种由其理论顺理成章地推导出来的激进结论,反而用一种虚玄的理论把他们对人类平等的信念与动物不平等的信念调和起来。
我们可以把W·K·弗兰克纳的著名文章《社会公正概念》作为一个例证。弗兰克纳反对那种把公正建立在美德之上的观点,因为他发现,这将导致某些更大的不平等。于是,他提出这样一个原则:“……所有人都将被看作是平等的,这不是因为他们在哪一方面是平等的,而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人。他们是人,因为他们有情感和愿望,能够思考,因而能够以某种其他动物所不能的方式来享受美好的生活。”
但是,所有人都具有而动物不具有的这种享受美好生活的能力究竟是什么呢?其他动物也有情感和愿望,而且似乎也能享受美好的生活。我们可以怀疑它们是否能思考(尽管某些类人猿、海豚,甚至狗的行为已表明:某些动物能够思考),但是,平等与能思考又有什么联系呢?弗兰克纳继而承认,他使用“美好生活”一词并不意指:“道德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就是幸福的或美满的生活”,因而思想并不是享受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强调思想的必要性会给平等主义者带来麻烦,因为只有某些人能够过那种智性的完满生活或德性的美好生活。
这使人很难看清,弗兰克纳的平等原则与纯粹的人之间究竟有多少联系。毫无疑问,每一种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物都有能力过一种较为幸福或较不痛苦的生活,因而也拥有某种人类应予关心的权益。
在这方面,人类与非人类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毋宁说,它们是一个群体连续体,正是沿着这个连续体的发展轨迹,我们逐渐发展出了自己的、与其他动物或多或少有些相同的能力:从享受和满足、痛苦和感受的简单能力到更为复杂的能力。
当哲学家们陷入这样一种境地——即他们发现,需要为那种通常被认为是把人类和动物区别开来的道德鸿沟提供某些证据,但他们又找不出任何既能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又不动摇人类平等的基础的具体证据时,他们往往就闪烁其词。他们或诉诸人类个体的内在尊严这类美丽动听的词句;或大谈特谈“所有人的内在价值”,好像人们(人类)真的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有的某些价值似的;或不厌其烦地宣称,人类且只有人类才是“自在的目的”,而“人类之外的所有存在物都只相对于人而言才有价值”。
关于人类的独特尊严和价值的这种观念可谓源远流长:它可以直接上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例如米兰多拉的《关于人的尊严的演说》。皮科和其他人文主义者把他们对人类尊严的估价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在从最低级的物质形式到上帝本人这一“伟大的存在之链”中,人类居于承前启后的中心位置。
这种宇宙观又可追溯到希腊传统和犹太——*教的学说。现代哲学家已经摆脱了这些形而上学的和宗教的锁链,并且在尚未证明有关人类尊严的理念的合理性之前,就轻率地求助于这种理念。我们为什么不应该把“内在尊严”和“内在价值”的殊荣擅自颁发给我们自己呢?因为普通大众不会拒绝我们如此慷慨地赠予他们的这一殊荣,而我们否认其享有这种殊荣的存在物又无法反对这一点。确实,当我们思考的仅仅是人类时,大谈特谈所有人的尊严是非常开明、非常进步的。在大谈人的尊严时,我们含蓄地谴责了奴隶制、种族歧视主义和其他侵犯*的行为。我们自认,我们自己完全是站在我们这个物种中最贫穷最无辜的成员的角度来考虑这一问题的。然而,只有当我们把人类仅仅看作是栖息于地球上所有存在物中的一个较小的亚群体来思考的时候,我们才会认识到,我们在拔高我们自己这个物种的地位的同时却降低了所有其他物种的相应地位。
事实上,只有当人类的内在尊严经得起各种挑战时,对它的呼吁才能解决平等主义者的理论难题。为什么所有人(包括胎儿、精神不健全者、心理*者、希特勒、斯大林和其他人)都具有大象、猪或大猩猩所不具有的某些尊严或价值?一旦这样提问,我们就会发现这个问题非常难于回答,就像我们最初试图寻找某些有关的事实来证明人类和其他动物不平等的合理性那样。事实上,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谈论内在尊严和道德价值仅仅是把困难暂时掩盖起来而已,因为要*地论证所有人且只有人才拥有内在尊严这一论点,就必须要借助于所有人且只有人才拥有某些相关的能力或特征。当哲学家们不能为其论点提供别的理由时,他们常常就引入尊严、尊重和价值这类迷人的理念。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华美的词句往往是那些才思枯竭的哲学家的王牌。
二、《关于动物权利的激进的平等主义》——汤姆·里根我自认是动物权利的捍卫者——是动物权利运动的一部分。在我看来,这个运动力图实现一系列目标。包括:(1)完全废除把动物应用于科学研究(的传统习俗);(2)完全取消商业性的动物饲养业;(3)完全禁止商业性的和娱乐性的打猎和捕兽行为。
我知道,许多人都声称,他们相信动物的权利,但他们不赞成这些目标。他们说,工厂化的农场是错误的——侵犯了动物的权利,但传统的动物农业无可指责。在动物身上做化妆品毒性测试是侵犯了它们的权利,但重要的医学研究——例如癌症研究却不是。用棍棒猛打海豹幼仔的行为令人发指,但对成年海豹的定期捕杀并不可恶。我曾认为,我能理解这种论调。但我现在再也不理解了。通过修修补补,你不能改变不公正的*。
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的错误(根本性的错误)并不取决于这个或那个不同事例的具体细节。错误出在整个制度。肉用小牛的孤苦伶仃令人同情——揪心裂肺;电极深植于其大脑中的黑猩猩所遭受的那种由脉冲引起的痛苦令人憎恶;被套在捕兽夹中的浣熊的缓慢地、痛苦地死亡使人感到难受。但是,我们所犯的根本性的错误,不是我们给动物所带来的痛苦,不是我们给动物所带来的苦难,也不是我们对动物的剥夺。这些都是我们所犯的错误的一部分。它们有时常常使我们所犯的错误变得更为严重。但它们不是根本性的错误。
犯了根本性错误的是那允许我们把动物当作我们的资源(在这里是指作为被我们吃掉的、被施加外科手术而控制的、为了消遣或金钱而被我们捕杀的动物资源)来看待的制度,只要我们接受了动物是我们的资源这种观点,其余的一切都将注定是令人可悲的。为什么要担心它们的孤独、它们的痛苦、它们的死亡?由于动物是为了我们(这里是指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使我们受益)而存在的,因此,对它们的伤害确实是无所谓的——或者,只有在这种伤害开始使我们感到烦恼、令我们感到有稍许不安的情况下(例如在我们美餐牛腿肉时)才是有所谓的。
那么,好了,让我们把小牛从孤独的牛圈中放出来,给它们更多的空间、一些干草、几个伙伴。但是,让我们继续保持我们的吃牛腿肉的习惯。
但是,给予小牛一些干草、更多的空间和几个伙伴,这并没有消除,甚至没有触及我们所犯的根本性的错误,即那种与我们把动物当作资源来看待和对待的做法联系在一起的错误。一头在封闭的牛圈中生活一段时间后就被我们杀来吃掉的小牛,是被当作资源来看待和对待的。但是,一头被“较为仁慈地”养大的小牛,也是被当作资源来看待和对待的。要改正我们对被饲养的动物所犯的根本性错误,这需要的绝不只是使饲养方法“更为仁慈”,它需要的是某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它需要的是完全取消商业性的动物饲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