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老子“善下”“不争”,“七善”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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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0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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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4:26
9、能否举例讲一下,怎样才能做到善下、不争和符合七个“善”的要求?
答:《道德经》中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无上之道的体用之性自然无为,就好比水一样。水能够和谐万物而与其共存,利益万物而与其共生;像这样利而不求,生而不有,给而不取,就如同能够顺应世俗的人们主观意愿所排斥的事物和境遇,而对待一切事物皆无择无别一样。所以水这样的属性相似于道的体用之性。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江海之所以为天下所有河流交归之主,广大无边,是因为江海处低势、安下流,聚清浊而不别,汇众流而不择,因此才能广纳涵容,展现出百川合归的博大。
我们通过这两个例子,不难明了“善下”和“不争”的涵义。人的身心行为活动能否符合善下和不争的要求,是区别圣与凡的关键所在。
人必须见证道,但是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感而遂通。那么,如何让世上的人们对道的属性特征有个较为直观的理解呢?老子就拿人们最熟悉的事物——水的特性来打比方。无论是自然界中的高山流水,还是人们于日常生活中煮饭、洗涮所用的水,不都正好反映了水这一事物顺势流行、随缘生灭的循环特性吗?这正是老子拿水的特性来象征性地寓意掌握并运用“道法自然”的机理的原因。
人只要能够按照水的特性来处事应物,那么思维参照模式——意识形态就能够自然符合水的柔和善下、利物不争的特性;只要不被利益心态束缚,去做善下与不争的功夫,就不会以个人偏执、狭隘的是非好恶观来衡量万事万物,就自然能够“处众人之所恶”,不执著于好恶之分别,只是顺应事物的自然运化发展,这样才能“几于道”。
从人自身来看,要想做到善下、不争,首先应该学会符合“居善地,心善渊”的要求。
“居善地”的“地”之象有五层意思:其一,宇宙自然之本源本体——道以及人之虚寂实相是最根本之地;其二,地道——地之运化规律,地具有和静顺天、厚德载物的特性;其三,寓意承载人之精神活动的身体;其四,人的居住环境、生存环境;其五,各具不同属性特征的实体性存在。这其中包含了自然、社会、人这三方面的整体运化规律,必须符合这三方面的规律及其同一性,才算是“居善地”。
从内环境来看,“居善地”要求人于行住坐卧、应对日常生活琐事的过程中,要体现出不固执、不僵化、不狭隘的品性德行,合虚归寂,安守本心。
从外环境来看,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环境及自然事物之间形成的自然关系,都达成动态平衡的整体和谐性,这样才符合“居善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