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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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3:57
法律分析:理论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续租条件。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公有房屋的。
(八)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出租*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