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08:28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7-09 00:29
1、工伤二次手术费,当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21:37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的情况,可以先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的结果为准。 工伤二次手术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来支付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