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的保管期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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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1 01:43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定期(15年和15年以下)三种。
1.凡是记述和反映本院主要职能活动的,在国家的*斗争、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中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则为永久保管。其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本院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如本机关的指示、命令、决议、决定等,各种会议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重要的请示报告等;另一部分是同本院产生重要文件有密切关系的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重要文件。
2.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本院在工作中需要查考的档案,可以划为长期保管。属于长期保管的档案主要也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本院工作中需要长期查考的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有关文件;另一部分是本院工作中形成的,但是只在相当时期内本院工作需要查考的一些档案。
3.只在比较短的时期内本院工作需要查考的档案,列为定期保管。
(三)永久保管的档案,向*档案馆移交;长期保管的档案,在本院保管。
(四)本院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内的保管期限从文件材料处理完毕以后的次年起算。
(五)本表中“签发稿(原本、定稿)”的含意,是经领导人签发或最后审定的文件原本。“正本”是根据领导签发稿铅印、打印或缮写的文件
参考资料:http://www.govyi.com/zhengcefagui/quanguofagui/200707/47001_4.s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1 01:44
原则上这些案件如果经过了立案程序,上述类型档案材料属于“永久”保存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1 01:44
从执行刑罚的第二年开始直到刑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1 01:45
当然是20年了,很多诉讼时效都是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