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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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2:21
法律分析:瑶海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铁路分中心和花园街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地址:新蚌埠路128号;花园街营业部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