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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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32
留置权成立条件如下:
1、债权人占有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因此,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
2、牵连关系。
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此为各国立法之通例。然何为有牵物权法连关系,各国立法及学说颇不一致,主要有债权与债权牵连说(请求权牵连说)和债权与物牵连说两种主张。
3、履行期。
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
4、无妨碍留置权。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因而该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消极条件。
扩展资料
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置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33
律师解答: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7:33
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的动产,只有债权人取得事实上的管领、控制或支配力时,才能成立留置权。留置权因占有而成立并存续,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至于占有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辅助占有和间接占有,但单纯的持有不是占有,不能成立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