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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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17:10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