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监视和测量装置校验方法和验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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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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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4:41
煤矿井下产品必须有“三证一标志”。
新煤炭法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采购和使用必须具有“三证一标”。三证内容是:
(1)《防爆合格证》由原煤炭部授权的上海、重庆和抚顺防爆站检验发放。
(2)《安全仪表合格证》由国家授权的长沙、抚顺仪表站检验发放。
(3)《产品鉴定证书》由省部级以上单位主持的技术鉴定。
“一标”即为煤安标志,由煤科总院安标办统一检验发放。在取得三个证件后方有资格申办煤安标志,如果您弄不清产品证件的真伪,可查
阅由国家经贸委主编的《煤炭工业安全标志产品大全》或拨打北京安标办电话咨询(查询电话:010- 84264266传真:010-842628560)。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输入安标查询网址:http://www.ma-office.com直接上网查询。
2007年后,将实行三证合一,不再单独出具单独的三证,统一由安标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