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文本请告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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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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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4 05:2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
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根据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是为确保基坑开挖和基础结构的顺利进行,设计并建造的临时结构和支撑体系,用于承受基坑周围土体的土、水压力,以防止坍塌。根据不同的基坑周边环境、基坑深度和作业条件,采取合理的支护方法,支护结构必须按照有关规范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并绘制施工详图,基坑开挖前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挖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文明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并结合基坑开挖及支护要求,采取排水、降水、隔水等地下水控制,保证边坡的稳定,防止坑底降起和避免产生流砂。在施工现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检查监挖,对施工中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现象,及时纠正。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前,应该进行必要的地质调查、场地水文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勘察工作,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防止卸荷过程中引起土体失稳、降低土体抗剪性能。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挖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对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边坡坡度和标高等进行测量防止土方坍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抢救。
三、模板工程
模板施工中首先要:
1、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穿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索系挂在身上,防止掉落伤人。工作时应集中思想,避免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安装与拆除大型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周围应设防护网和防护栏杆,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处作业要系牢安全带。
3、雨季施工,高耸结果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4、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
5、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工程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设警示牌和防护措施。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8、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应设在高1.8米以上处。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
9、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棍。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模板时,应防止整块模板掉下,以免伤人。
10、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应严格遵守从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11、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将洞口盖好。
12、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13、吊装模板时应有专人负责信号指挥,信号指挥人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4、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
模板安装好后,应仔细检查各个部件是否牢固,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巡查,如发现模板有变形、松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或加固。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模板结构的整体稳定发生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混凝土浇筑,及时将操作人员和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立即进行抢修加固,待危险排除后方准继续作业。
四、起重机吊装工程
1、吊装前,作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吊索具及起重绳子,起重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吊装时保证吊装角度不小于55°,以保证构件不被损坏。
3、吊装作业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进行吊装时设专人指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严格执行“十不吊”。
5、所有计量工具应检测合格,测量时尽量减少误差,作好必要的复测。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顶岗和无证操作。
7、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系挂安全带,穿绝缘鞋,吊装前在安全架上绑好安全绳,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拴于安全绳上,确保安全。
8、吊车站时,勘察地理强度,仔细调整吊车液村支腿,确保吊车的稳定性,避免支脚下沉而失稳。
9、专职安全员要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吊,将事故隐患排除合格后方可再吊。
五、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管的外径、壁厚、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的Q235A钢的规定,扣件符合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
结构、装修用脚手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搭,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间距(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间距(大横杆)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间距不得大于1.5m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必须在下方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无法防护时可铺脚手板。
整个架体应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进行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为45~60度。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应有卸荷措施。
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和特殊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有总工审批和验收手续。
结构用里、外承重用脚手架,使用使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平方米。装修用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读不得小于1.5m,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并按临边防护要求进行防护。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用于临边、阳台、基坑防护的脚手架支搭要求参照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有专人监控,使上述各项达到规范的要求,预防事故隐患发生,发生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否则不准再进行作业,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六、施工临时用电有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负责安装和管理,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置。生活照明用电,一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七、拆除、爆破工程
(一)拆除工程:拆除首先要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拆除,根据周边环境及拆除机械的情况,有专人结拆除对拆除作业周围进行监控制。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
(二)爆破工程
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爆破材料的贮存、应遵守有关规定要求,炸约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爆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及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震及防护覆盖,以减弱爆破震动的影响和噪音,防止碎块飞掷。瞎炮的预防和处理,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处理。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试行)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1.3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1.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1.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1.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2.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3、 专家组*员及论证审查程序
3.1 公司聘请5位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 长:1人
副组长:1人
成 员: 3人
3.2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分公司。
3.3 分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
3.4 公司专家组收到分公司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立即组织公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分公司。分公司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3.5 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地方法规、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
3.6 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时,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
3.7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基层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8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基层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4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4.1 已批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4.2 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3 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4 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5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当实施大型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4.6 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7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