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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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24
法律分析:苏州买房条件:
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能出示有关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购房者在苏州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苏州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3、外地购房者在苏州没有房屋,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婚,则要夫双方在苏州都没有房屋的才有购房资格。
法律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条 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第五条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第六条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和由*机关设置的户证办理中心等机构,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取得户籍管理岗位任职资格的在编、在职民警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