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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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8
康某曾在入职三天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年12月将用人单位告上*,要求用人单位给他14万元的“经济赔偿”。这不是个例,而是康某“赚钱”的手段,最高纪录是一年告9家用人单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碰瓷成为一个要具备相当的“学问”才能从事的“高水平”职业。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到七八十岁的老人,都能从事“碰瓷”行业,而碰瓷也被这些职业惯犯玩出了“花样”。从最开始的倒地等人扶,到后来的主动找车往上撞,再到现在的康某碰瓷用人单位,生动地演绎了一部“碰瓷史”。
以道路碰瓷为例,碰瓷惯犯会在红绿灯旁寻找目标,等私家车起步时故意往上撞,营造出私家车起步时撞到电瓶车的假象,然后提出几千块的赔偿。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会“体谅”车主,根据车主的穿着打扮和驾驶车辆的售价敲定赔偿金额。由于是和电瓶车发生事故,再加上赶时间等外部因素,大部分车主会选择和“碰瓷专业户”私了,这正中碰瓷分子的下怀。如果等交警到现场,他们容易穿帮。
康某也是个碰瓷界的人才,不想着好好靠双手赚钱,却研究起了碰瓷。他认为传统的碰瓷行业“人才”已满,现在入场很难赚到钱,而且还具备一定的危险性。靠他的知识用劳动合同碰瓷来钱肯定快的,所以他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和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再通过各种方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几个月后去*起诉用人单位。一套流程下来康某从中获利几十万,以此“发家致富”。这不,康某在2018年9月3日这天入职某家具厂,三天后就离职,同年12月康某将该家具厂告上法庭。
*调查发现康某在多个省份牵涉劳动合同案件,是以此为生的劳动合同“碰瓷惯犯”,最终中山市人民*对康某处以5万元的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8
因为这个员工的举报行为很异常,一直在利用法律获取赔偿,所以才会被认定为碰瓷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9
这是因为这名员工在一年的时间就告了如此多的单位,让人觉得多少是有一些怀疑的成分,*也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是有一些恶意栽赃的嫌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1:19
因为他在这一年之内换了许多工作,而且基本上是以相同的理由来状告这九家用人单位,明显能看出来他这是碰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