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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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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17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2012年 (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48号)修订后 没有重大变化不用再申报,详细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解读 修订的必要性
改进申报内容和要求
关键词:简化,删除,增加
一是简化申报内容,保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等主要内容。二是删除原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的内容,增加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的内容(第八条)。既与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保持一致,保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需要,又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提示:用人单位不用每年申报一次,但当职业病危害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