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裁定不服,在收到执行裁定后几日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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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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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19:57
对执行裁定不服,在收到执行裁定后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完毕,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