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万美元存款悬案映衬谁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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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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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06:04
映衬:出印尼华侨"王贤能"的贪婪
王贤能又名"叶木莲"生前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先后两次回国探亲,并两次来到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华侨营业部存款,当时该分行位于津泰路。1983年8月18日叶和全陪同王贤能来到该华侨营业部开立的海外通信代保管业务并存入美元两千万,帐号为028号并提供他本人一张背面斜对角签有印尼文和中文王贤能名字的照片一张和存款单一起委托银行保管。1984年9月3日"王"又来到该华侨营业部存款,当日再存入美元一千万元整,与028号存单合存,合计美元三千万存单帐号仍然为028号。
拓展资料:
1.王贤能于1987年2月10日病逝于印尼泗水市后,2002年其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福州市公证处申请遗产继承公证书,公证号为2003榕公证内民字第2463号。2003年福州市公证处公证员陪同继承人来到该分行原华侨营业查看王贤能生前存款金额时,发现存款帐号不对,原帐号028号,现在变成820208,当继承人要求查看存款人原始存款凭证时,原华侨营业部主任杨立平回答你们无权查看,我们有权继承先辈的遗产,为什么无权查看先辈生前存款时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原始凭证呢?
2.这件民事诉讼案二审福州市人民*,2011年8月1日撒销一审判决,发回鼓楼区人民*重审到现在审理时间已经超过两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3.存款人当年所存银行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华侨营业务部 当时 位于津泰路,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应该在存单上面盖着存款人所存银行单位的业务公章,但是银行所提供原始存单上却盖着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的业务公章,包括其它所有存款凭证,仅此一点就可以认定*在被告处所调取的存款人,原始存单以及其它相关凭证都是伪造了。 现有*在被告处调取存款人,定期存单,华侨储蓄印鉴卡,福州市公证处查询个人储蓄存款通知单,*民事判决书 为证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存款人生前所存款银行单位是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并非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目前以有确切证据证明,是银行有人利用手中强权,试图,始用违造假存单欺骗原告,可是,法官明知道原告有此证据*并存档,还要原告先对其存单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