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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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3:24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在我国,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二是*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实施证据突袭,从而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