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还需要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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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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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38
向*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需要立案。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理当事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后,需要对执行案件立案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程序为:申请、立案、审查、救济。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作为执行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司法解释,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
法律分析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追加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情况,以及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并附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追加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补足。没有明确的被追加执行当事人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撤销案件。注意:书面申请及材料是交给立案部门,不是交给执行局的案件承办法官。追加被执行人属于五种执行审查类案件类型之一,执行*立案部门对于符合追加条件的申请,应作为新的执行案件立“执异字”案件类型代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上级*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立案或者对申请追加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六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38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不需要立案。
*会对追加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会直接通知被追加的人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义务。
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会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追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