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在线等!!八年级(上)第10课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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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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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7年4月办起师范院和外院学堂,即小学堂,让师范生分班教学。一年后又办起中院,即中学堂,上院即大学堂,建成于1900年
2.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孟子说:“夏日校,教也。”到了商朝,称为“庠”,到周成为“序”。
“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国学为*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长安兴建太学,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
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
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
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教师称博士。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文学,助教与教官。
宋代除了太学外,有律算书画医诸学,书院制度开始兴起。宋初有四大书院——白鹿,乐麓,应天,嵩阳。南宋书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国小学,回回国小学,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学。元代书院始设“山长”
明清教育制度相近,*有国子监,学生称贡生、监生
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国学生
清代正式形成五贡——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
明清府和州县设孔庙和学官(学校),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谕
明学称学正,副职均称训导,学生院试进学后的生员(秀才),按成绩优劣依次分廪生
增生、附生。
还有启蒙教育,明清有三类:私塾,义学,专馆
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建立京师大学堂为新式学校
3 未名湖、博雅塔和图书馆
4.科举以前的人材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候、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东汉末年,曹丕时创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魏、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负责。但是,这制度仍然存在不公平的弊病。晋代以后,负责中正的*都由世家士族出任,他们考核人材所凭准则,仅限於门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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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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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宋代进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举制度,确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
宋代改良科举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强对取士过程的控制,减少考官及士子联党结派的可能。自宋太祖开宝六年起,取录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后一关殿试,名次也由皇帝亲定。自此以后,进士都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为了保证考试公平及公正,宋朝对考试的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数量大增,每科进士通常达数百人,并且放宽了应考条件,不论财富、声望、年龄皆可应考,对偏远地方的考生更给予路费。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开考,三年一科,之后为明、清二朝所沿袭,至科举被废为止。
宋代的科考分为*: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於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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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科举分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只曾举办约十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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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清科举各级考试名称
明朝的科举在宋代的基础上继续改良发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规模也更大,参加科举的人数大增;考核的内容却开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开科八十九次,取进士一万七千人。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清开国初时曾在顺治年间两次分满汉两榜取士;之后改为只有一榜,但不鼓励满人、蒙古人参加,把科举入士之途留给汉人,即所谓「旗人不占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间开科一百一十二次,进士二万六千人;进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满人,其中两人是顺治分榜时所取。
明清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
乡试
会试
殿试
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的县、府、院*考试。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监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曾为国建功而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方法: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监生虽然亦可应乡试、会试;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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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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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於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临时担任。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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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於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成绩较好的进士亦入翰林院,任「庶吉士」。成绩较次的进士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府、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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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
鸦片战争后,科举的内容渐渐与时代的需要脱节,加上西学东渐和学校教育的崛起,科举制度渐渐衰落。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发生在京考会试的举人集体*的公车上书事件。康有为、梁启超等举人们的建议之一,便是改革科举,兴办新学。百日维新时,科举一度被废,但在戊戌政变后再次被恢复。1901年,清*先废除考试用八股文。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经袁世凯奏请,慈禧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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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后的科举:留学生考试
清*虽然废止了传统的科举,但并未停止透过考试来从民间选拔人材;而科考千年来深入民心,民间对以考试入士为官之途,仍然有相当的需求。在废科举的同时,清*同时制订了「留学生考试章程」,吸引归国的海外留学生透过考试进入*。1905年至1911年辛亥*爆发为止,被称为「洋科举」的留学生考试举办过六次,总共取录了1388人。根据规定,在海外高等学校入学三年者可以应考。考试分为两场,首场在学部举行,称「部试」;次场在保和殿举行,称为「廷试」。考试内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学生留学时所习科目。考取者按成绩及其学习专业,分别授予各科「进士」、「举人」等传统科举的身份,成绩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编修。当时的各式名衔包括有「格致科进士」、「工科进士」、「商科举人」以至「牙科进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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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的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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