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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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7:45
我曾经回答过类似的问题。《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计征依据是合同金额。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 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x0d\x0a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x0d\x0a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x0d\x0a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x0d\x0a 应纳税金额=购销金额*核定征收率*0.03%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7:45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额一般是含税的。但仅限于订立合同时,记载了货物的金额和*,并列明单价和税额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购销、加工承揽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