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公司的商场有顾客摔倒骨折了,商场买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怎么理赔,是只赔付合理医药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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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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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4
商场顾客摔倒骨折,应当由商场工作人员出面解决,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一定的赔偿。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分析商场顾客摔倒处理流程是由商场工作人员出面解决,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顾客在商场摔倒,商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有一点前提,那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商场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5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公司商场出现顾客受伤属于侵权责任,公司商场应该承担责任,至于公司购买的公众责任险,和受伤顾客没有法律关系,受伤顾客理应追责公司商场而不是保险公司,公司商场才是起诉的民事主体。追问你好,那如果顾客向我们商场要求赔偿了除医药费外的其他费用,我们商场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我们这部分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5
商场既然买了公众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承担顾客摔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6
都会赔偿,但是你主要还是问商场要钱,因为这个保险只是再*或者行政部门判决得到赔偿金额为依据进行赔偿,而不是主动赔偿。
你先和商场沟通,不行的话需要诉讼。赔偿费用已实际损失协商为主,不是主张多少就能拿到多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46
商场如果买了公众责任保险的话那么这一切的承担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追问就是说顾客要求赔偿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都要承担是么
追答首先顾客应该要求商家赔偿,然后商家会找保险公司
顾客是不能直接找保险公司的
商家全部赔偿顾客,然后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赔偿给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