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和合同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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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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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23:01
合同的含义
合同(Contract),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关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法律确认和调整的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合同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客体,是指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即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内容,指合同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具体内容的体现,它包括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的内容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来确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互相、平行作出意思表示,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达成合意,这种合意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为了各自的或共同的利益。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为了保证其利益实现,以合同的方式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无论是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同的程序、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还是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都必须合法。
5.合同依法成立。合同的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的含义
合同法(LawofContract),是国家调整经济贸易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法,除了调整经济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合同法》外,还包括《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中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等。如,《劳动合同法》虽然也要维护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但主要着眼于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的利益,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利益的目标。《海商法》主要是涉外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合同法》与《海商法》有关合同规定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即有关“海上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等,优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在《海商法》没有相应规定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狭义的合同法,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里阐述的是狭义的合同法。
合同法的特点
1.普遍性。合同法无论在一国,还是世界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合同法》的普遍性反映在许多方面。从合同法适用的范围上看,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都离不开合同法。从合同的成立到终止上看,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乃至损害赔偿都带有普遍性。
2.完整性。建立完整的、统一的《合同法》是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合同法》兼顾了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交易便捷和法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全面、系统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对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均在《合同法》中得到了体现,其条文之多、内容之广均是前所未有的。
3.时代性。从合同的模式上,传统典型合同经常适用,而新的合同层出不穷,如融资租赁合同、电子商务合同,以及现代社会的服务合同、咨询合同等。为此,《合同法》顺应科技发展的趋势,确认了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书面法律效力,充分显示了《合同法》的时代性。
4.国际性。经济全球化,使得《合同法》的制定大量地吸收了国际条约、惯例的内容,如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有关内容融入到《合同法》之中,全面地与国际条约和惯例接轨。又如,在合同的订立中,对要约与承诺作了详细的规定,其内容基本与国际上一致,这样有助于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BasicPrinciplesofContractLaw),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它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它统帅合同法的全部内容,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根据法学理论和合同法的规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即指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和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
自愿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平等是自愿的基础,而自愿只有在符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产生意义。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地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如,买卖等价有偿,货真价实,按质论价。
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包括:诚实,即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可以撤销,若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守信,即要言行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要约与承诺。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法律,主要是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尊重社会公德。合同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签订,其行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即合同一经成立,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之外,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若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表明行政机关不得干涉,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审判机关在执法时要依法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合法权利。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纲领,贯穿于《合同法》的始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两大作用:一是指导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对立法工作者如何制订各项规定、对审判人员如何适用合同法,都起着指导作用;二是补充作用,对合同法的某个问题,法律缺乏具体规定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来确定,审判机关可以根据基本原则解决纠纷。
合同法是用来认清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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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23:01
最主要的区别是一个是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一个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