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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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30
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获得项目的渠道基本上是公开招投标项目,且以带资承包项目居多,业务增长较快,然而,中国企业在开展带资承包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许多国家的*部门开始允许私人企业以BOT等项目融资方式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这些基础设施包括电信、能源、交通和供排水系统。在BOT项目中,承包商的角色和责任不同,因而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迥异。如果企业仅仅是一个承包商,那么即便他以出具备用信用证等方式帮助业主融资,他也仅仅是以此得到了一个承建合同;只有企业独立或联合作为项目发起人时,才是一个可以拥有长期收益的投资者,不仅可以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商,而且因为作为项目的业主而承担更大的风险,享有更多的收益。由于其独特的风险分担结构,BOT项目深受相关各方欢迎。项目融资不是以项目发起人的信誉或资产作为担保而筹集建设资金的,而是以该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同时将项目的资产、而不是项目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简言之,项目融资,就是以项目的资产、收益作抵押来融资,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贷款偿还保证,而原则上贷款银行对项目公司以外的资产却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的追索权;一旦项目公司无力偿还贷款,贷款银行只能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收益抵偿项目债务,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却基本上无权染指,除非有特别条款。因此,项目融资发生的举债,通常不体现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体现在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是一种针对项目的封闭贷款。即偿债人是项目公司,不是投资者,由此将相关各方的利益与风险*在一起,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然而,由于中国存在金融*性障碍,企业对国际项目融资的认知程度较低,迄今为止,尽管中国企业已经在海外发起建设并运营了一些BOT项目,但这些项目仅仅是对业主而言的BOT项目,对中国企业来说,则基本上全部是用发起人总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换取的国内银行贷款投资承建的,而不是用项目建成后的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抵押进行融资建设的项目,这样,并没有形成风险分担的有限责任追索方式,没有达到项目融资的根本目的。这样发起的BOT项目不仅风险大,融资难,而且成本高,中国企业自有资产少,能够完全靠自身资产获得的抵押贷款规模有限,从事BOT项目难以获得规模效益。 中国*对企业参与国际工程带资承包的*支持不到位,无论在支持的方式上还是理当上,都不能满足企业开展业务的需要。一是没有制定开展国际带资承包的产业*和国别(地区)规划;二是缺乏与带资承包尤其是BOT相关的系统的信息服务;三是缺少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知识普及率较低;四是对于像BOT这样几乎千差万别的融资方式,缺少技术或知识方面的支持;五是*性金融支持没有充分体现引导性,手段单一;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整个金融*性障碍,制约了中国企业发起和运行规范的BOT项目。5、企业经济技术实力薄弱
尽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与国际*公司相比,中国企业的综合实力依然薄弱,人才短缺,资产负债率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在大型带资承包项目上竞争力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