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哪些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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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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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39
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不同,会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已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没有责任追究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未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或未履行相关职责,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要求,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学校除严禁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盐(包括亚*钠、亚*钾);
(二)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三)禁止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
(四)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参考资料来源: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6:39
违反。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学校应该受到罚款处罚,以及责任人处罚。
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哪些处置...
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不同,会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已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没有责任追究规...
违反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会怎样?
1. 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会受到罚款,并可能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2.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导致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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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五)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六)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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