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申请书怎么写,破产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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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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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17:43
破产申请的条件:
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1、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破产申请书怎么写:
破产申请书的内容:
破产申请书是企业申请破产的一份综合性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中所列事实的证明材料。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债务人提出申请,应当清晰写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信息,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有:企业主体证明、企业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副本等。债权人提出申请,除了明确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之外,还应当列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申请目的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所适用的程序。申请目的可以是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申请时,可以选择上述三个程序之一;而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能提出破产和解的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事实和理由包括客观事实和法律根据,以表明债务人已达到破产界限。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证明其是否达到新《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受理的实质性条件。债权人提出申请时,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应当是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及其理由,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应当是不能清偿债权人自己的债务,因此,需要提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债权的事实和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等。
破产申请程序: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
2、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
三、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1、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2、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3、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
五、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1、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2、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
3、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进行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
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2、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
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3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1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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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19:01
破产申请的条件:
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破产申请书怎么写:
破产申请书的内容:
破产申请书是企业申请破产的一份综合性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中所列事实的证明材料。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债务人提出申请,应当清晰写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信息,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有:企业主体证明、企业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副本等。债权人提出申请,除了明确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之外,还应当列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申请目的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所适用的程序。申请目的可以是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申请时,可以选择上述三个程序之一;而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不能提出破产和解的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事实和理由包括客观事实和法律根据,以表明债务人已达到破产界限。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以证明其是否达到新《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受理的实质性条件。债权人提出申请时,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应当是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及其理由,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应当是不能清偿债权人自己的债务,因此,需要提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债权的事实和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等。
破产申请程序: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
2、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
三、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1、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2、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1、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2、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3、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
五、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1、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2、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
3、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进行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
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2、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
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3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1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