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2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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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5:02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锦村第一*孙莹玉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锦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立新锦物业管理服务处。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锦村位于当涂县江心乡北部,区域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37亩,盛产蔬菜、小麦、油菜等,是当涂县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马鞍山市*2004年重点建设的“城市供应型蔬菜基地”。 近年来,新锦村先后被评为市、县“先进基层组织”和“五个好党支部”等多项荣誉。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新锦村实行整村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建整村推进安置小区住房26栋,安置610户,被拆迁村民即将入住新居。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12月份村民入住之前,以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投入运作,为村民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三、市场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开展生活服务、秩序维持、保洁、绿化、维修保养等工作,为村民供一个安全、卫生的社会环境,实现农村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互动双赢。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村民提供优质、超值服务。把现代物业管理的模式引入农村治理当中,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四、效益分析
以村民、村委会为主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它突出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作用,因其物业管理机构与基层组织一致,在实施管理时具有权威性,制约力强。在村委会领导下,由村委出资,各自履行自己职责,能做到统一安排,分工明确,专业协作,各负其责。
物业管理服务处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原则确定红利分配和使用,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可以为村集体带来近0.5万元的收益。
五、项目实施
1、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前期工作。2015年四季度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以经营手段管理物业,对小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其他准备工作。组建制定物业管理的工作班子,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以及财务收支预算等。
3、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定期向业主提供管理报告,报告经营情况、服务情况、基金账目情况等,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处的工作,并配合物业管理处的运作。
六、资金筹措
专项资金伍万元主要用于村兴建物业,其它资金由党员群众出资一部分,村委成员出资一部分,*相关部门补贴一部分,三部分相结合。
七、地点和范围
村委员会积极探索村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新路子,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创办村服务实体,发展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处设在村部,办公场所70平方米,设有*室、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四大部门,采取合作制经营,总资金50万元。公司将参照物业管理标准,统一聘请保安、保洁员等专业人员开展服务,并重新整合小区公共资源,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我受省*委托,现将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56071.62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52387.62万元,追加36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55641.02万元,其中:
(1)重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28027万元,追加2600万元,共计30627万元;
(2)其他专项资金年初预算8930.02万元,追加1084万元,共计10016.02万元;
(3)实行单编预算的专项资金15000万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2000万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2、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厅科技专项资金执行数55881.62万元,其中其他专项资金还有190万元未下达。未下达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承担单位(省统计局150万元、省信息所40万元)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目前正在协商。
(二)科技专项资金安排重点
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办急事的原则,省科技厅优先把资金用于*、省*确定的事项和全省的科技重点工作。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75项,经费12000万元,这批项目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海洋产业项目49项,经费2000万元。这些涉海项目主要支持我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海洋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3、安排县域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平均“切块”下达给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资助43.5万元,自主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
4、重点专项资金30627万元。重点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产业专项经费共同用于以下方面:一是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实施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共组织12个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24个专题项目。开展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产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产学研结合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全年启动实施110个科技重大项目。这批科技重大项目均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承担,促进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牵头项目的科技成果,体现协同创新的*方向。三是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着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引导性项目),科技合作、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的工作部署。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大。新资助5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带动我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我省自主创新的水平和层次。启动41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5、其他专项资金10016.02万元安排情况
(1)国家科技奖配套奖金和省科技奖奖金1675万元;
(2)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协议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500万元;
(3)福建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1000万元;
(4)省级科研实验室及大型仪器协作共用补助600万元;
(5)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562万元;
(6)福建省统计局等承担的科技统计专项经费190万元;
(7)事务性工作委托专项经费200万元;
(8)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经费140万元;
(9)科技成果与市场技术工作经费140万元;
(10)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专项经费40万元;
(11)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专项经费30万元;
(12)科技宣传(新闻节目制作)专项经费80万元;
(13)科技专项业务费70万元;
(14)国内重大科技交流与调研专项经费60万元;
(15)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管理专项60万元;
(16)省科技奖评审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
(17)部门预算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专项1375.7万元;
(18)科技条件建设专项539.32万元;
(19)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奖补经费7万元;
(20)省微生物研究购置液质联仪专项80万元;
(21)省直单位科研专项经费250万元;
(22)省科技信息所台湾科技文献信息平台硬件设备购置专项经费50万元;
(23)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
(24)第十二届6•18展会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
(25)其他零星专项270万元。
6、结余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430.6万元。用于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省科技干部管理学校专项业务费补助。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6年省科技厅继续加强和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1、加强制度建设。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省*于10月15日印发。为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省科技厅组织全省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及省直有关单位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在福州召开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座谈会,宣讲落实文件内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若干意见》文件进行解读。完善省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修订《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改进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适度简化小额项目经费使用手续,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
2、改进项目分类。进一步梳理、调整现有科技项目计划管理体系,优化项目立项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对部分项目计划名称进行调整,将原来6大计划类别23个项目计划,归并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转移计划、公益类计划等6个项目计划,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公开和民主决策。坚持“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在省直单位率先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业务在线办理,业务办理过程网上公开,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立项信息主动公开,科技经费的使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专家评审与管理评审相结合,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实现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分类管理目标,提高各类项目立项决策水平。为提高重大项目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项项目质量,推行重大专项和平台项目全厅评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民主决策。
4、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明确资金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编制由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条财处审核把关,分管厅领导审核,再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现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与条财处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层层把关。
二是规范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对实行申报指南管理的科技项目,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等各个环节机制建设。在项目立项上,通过公布项目指南、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业务处复审(包括经费预算审核)、*办公会议审定、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对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评审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的科技重大专项预算合理性、预算结构和安排的合规性等开展预算评审。
5、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以来,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绩效自评资金逐年增加,绩效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财政资金累计达3.7亿元,其中:2016年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量已达1.46亿元,约占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支出5.88亿元比例24.8%。连续四年综合评审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