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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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13:07
一、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有权依照 担保法 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特点: 1、 抵押 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 担保人 。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 质押 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担保以 抵押权 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二、 借款合同 的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 土地所有权 ; 2、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 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 哪些财产 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由此可见,只有满足规定的财产用来作抵押担保,债权人才有抵押权,借款合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