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从屋顶经过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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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1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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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7 11:45
根据电学常识,高压输电线导线周围的工频电场会产生强大的电磁辐射,并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国内外的众多专业机构和专家通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已证实:“220KV高压线周围3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容易断裂和发生其他危害事故。”
以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为由,告高压线的所属单位。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也就是要比安家费,另选住处,搬家。可以找电业局和消协.
转帖参考:[法律分析] 国家环保局1997年3月15日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那么,电压多高的电磁辐射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呢?管理办法规定,电压在100千伏以上的送变电系统,属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即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钢铁公司自备电厂输变压线为110万伏,已属于强电磁辐射的建设基础工业,建设乡的近30户村民都暴露在强电磁辐射下,肯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电磁辐射污染。
电磁辐射是一种污染要素。人体暴露在强电磁场中会出现一些有害效应,其中包括白内障、低温调节响应的过荷、热损伤、行为方式的改变、痉挛和耐久力下降。电磁辐射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影响新代谢及脑电流,使人的行为发生变化及相关器官发生变化,并进而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免疫力及生殖和你谢功能,严重的甚至会诱发癌症。
《管理办法》第30条第2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必须依法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根据此规定,建设乡的近30户村民有权向某钢铁公司提出,或者予以补偿,或者改变线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