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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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21:19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通过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系统申报审核,具体是在“主体申报监测”模块中进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含渔业,下同)部门指导有申报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按照《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通过系统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抄送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审核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材料时,要采取形式审查、数据核对、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特别注意仔细审查核对家庭农场名称、主体基本信息、生产规模及收支信息、雇工信息等,会同相关单位核查确认申报对象有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异常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