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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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11:19
11月30日前,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分批次发放给受助学生。发放完毕将学生的受奖受助情况通报学生家长。
10月8日—10月15日为学校审查、院(系)修改数据、导出上报相关表格阶段。10月15日12时各院(系)数据修改上报截止,确定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
10月17日-10月19日,如奖助学金在系统内通过省级审核,各院(系)将通过审核的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未通过省级审核不可提前导表(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11月初—11月中旬,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对国家奖助学金进行评审、批复和备案。学校领取批复备案的时间等省资助中心通知。
在此期间,省教育厅将对今年获奖(助)学生资助信息与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核查出来的非在籍学生获奖(助)情况将予以通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