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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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57
律师您好!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由于我们夫妻想落实宝宝的学区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已不能再考虑买房了,所以想把我父母的房子置换成学区房。由于有*说入学的话,该学区房必须是小孩父母拥有产权,并且居住的。那么,就要考虑把我父母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此房事实上是我父母的,而且等宝宝入学问题解决后,还是要重新把房子再过户给父母的。我想请问,如果在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的同时,去做一下公证,证明房子的实际产权属于我父母,并且不属于我们夫妻婚后财产,无权私自处分该房产,这样做公证的话,是否能保证两老的利益(万一期间我夫妻发生婚变)?这样做的法律后果会是什么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障两老的利益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58
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7:58
买房做公证的时间具体由公证承办人员自己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