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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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4:14
新修订的预算法禁止地方*举债。
预算法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除前款规定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建立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财政部门对地方*债务实施监督。
追问预算法追答1、赤字,是一个会计学概念。不列赤字,就是不能亏钱。
2、根据新预算法,*举债的主体是省级*。
其他*机关不能发行债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4:15
不能借,不能借。追问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