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4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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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3:15
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文
行政复议答辩状范例:
答辩人:________省________市*;
地址:_______市______区_____桥______号;
针对复议申请人赵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进帐,现提出以下答辩:
第一,赵______有*故意,其蓄意赌钱是客观事实。
赵_______在复议申请书中说其玩麻是“聊天解闷,打发时间”,这是其有决掩盖事实。事实是,______月_____日中午赵______从外地回来,因手头赚了些钱便想*,于是喊李_______等人过来,先喝酒,后摆桌子*。这一事实有当时同赌的李_____为证。李______在接受问话时曾说,赵_______刚回来,就喊我过去打麻将过过瘾,我说别打太大还可以,多了就没钱。赵______说打的太小没意思 。这说明赵_______当时想*赢钱,根本不是所谓的“聊天解闷”。
第二,赵________有*的事实。
赵_______在复议申请书中说玩麻将时只用了“一块八毛”的'“硬币毛票”,以方便算输赢,这也是在掩盖事实,推脱责任。事实是,_____月_____日下午赵______等四人共用赌资860多元,其中赵_____赢了180多元,李_______输了210元,其他二人一人赢120元,一人输90元。以上事实有李______和王______接受问话进的陈述为证。这说明赵_______所说的根本不是事实,事实是那天四人在*时听到敲门声后匆忙把钱收了起来,只留个别小票迷惑*人员,以逃避责任。
综上所述,赵______的行为完全符合*的要件,本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是完全合法的,申请人赵_______要求撤销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此 致
________复议机关
附:1. 作出拘留决定的材料一份;
2. 李________、王_______的陈述各一份。
答辩人:_______省_______市*
(印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状模板:
答辩人渭南市******
法定代表人*** *长
被答辩人***,男,年 月 日出生,**族,渭南市临渭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渭南市***作出的渭**【20**】**号《渭南市******行政处理决定书》(下称处理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现作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
……
二、《处理决定》确权准确。
……
综上所述,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无误,……确权机关在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方便生活”的原则,依法公正、公平做出了本处理决定。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望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维持本处理决定。
此致
陕西省******
答辩人******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xx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 XXX
被答辩人:XXX,男,63岁,XXX镇XXX村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农村宅基地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作出的长子国土资发【20xx】第116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下称《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理由如下:
1、《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
20xx年4月索xx村中旧宅向南扩建院墙3米,6月翻建房屋时向北移2.85米,孙xx向国土局举报索xx违法超占建房,国土局依法于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民*强制停工,随后索xx持续建房,直至20xx年9月索xx住房建至两层,准备封顶,孙xx用砖块四面围堵,才阻止其建房。
20xx年,长子县人民*拆除了索xx向南扩建的3米院墙。20xx年6月,经xx镇*协调,孙xx将砖块挪开,索xx开始建房并封顶,但索xx准备修建院墙,孙xx以索xx建房影响其出路同行上访,索xx以无法圈建院墙为由上访,后县、乡、村均对双方纠纷进行过多次调解并于20xx年6月由xx镇*与县国土局再次为双方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书,索xx同意息诉罢访。
2、《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
答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之规定,于20xx年10月10日向被答辩人作出长子国土资发【20xx】第116号国土资源处理决定书,并依法送达被答辩人,故针对被答辩人的提出的复议请求,答辩人适用上述法律准确。
3、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第二条复议请求,答辩人与xx镇*以及被答辩人签订过一份《关于对泊里村村民索xx贫困救助的协议》中第六条明确写明了生活救助费到位后,索xx应自行恢复生产生活,息诉罢访。
现协议中救助索xx恢复生产生活的费用柒万元已经一次性支付给被答辩人,被答辩人在诉讼请求中提及的长子国土资发【20xx】第116号文件处理决定是其认可并同意的,故被答辩人要求撤销决定中的1、2、3、4条毫无根据。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长子国土资罚发【20xx】第116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十分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对其处理客观适当,故应依法维持《处理决定书》。
此致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
答辩人:
二〇XX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