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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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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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2:05
河南科技大学可以转专业,《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对拟转入的专业确有专长,所学课程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前10%者;
(二) 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入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 跨学历层次、跨录取批次、跨科类者;
(二) 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 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四) 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五)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六) 第二次申请转专业者;
(七) 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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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22:06
河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2014〕19号
发布单位: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15/3/13 8:59:33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籍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对拟转入的专业确有专长,所学课程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前10%者;
(二) 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入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 跨学历层次、跨录取批次、跨科类者;
(二) 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 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四) 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五)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六) 第二次申请转专业者;
(七) 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 学院对可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人数汇总后报教务处,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0%。教务处将各学院所报材料汇总后予以公示。
(二)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期末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审批表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公示后报教务处。
(四)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推荐给转入学院。
(五) 转入学院须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认真审核,根据转专业学生情况决定是否考试及考试科目、方式与时间,并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转入学院审核同意后,主管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
(六) 在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由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按上述程序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
(七)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八) 经省教育厅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一学期注册期内,到教务处办理校内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有关规定
(一)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 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则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三) 学生转专业后,要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核,予以认定,所缺的课程应补修;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则按全校公选课(艺术教育类和就业指导类除外)予以认定。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归教务处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2:06
张诚改编自原著同名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