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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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08: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第二条 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第二十六条明确: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