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了走了又回来了是否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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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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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53
撞车了走了又回来了是否算逃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是:
1、撞车了走了又回来,并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去寻找帮助后返回现场的,不属于逃逸的行为;
2、造成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担全部的责任。
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