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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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3:3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2名,设主任1名(按正处级干部管理)、副主任4名(按副处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按正科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6名(按副科级干部管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原惠州市*采购
中心、原惠州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原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惠州市产权交易所合并组建而成。根据《惠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2016年5月起,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业务接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管理,并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授权办理有关业务。分支机构领导班子采取“双重管理”,各分支机构班子成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免,其他人财物管理按现行*保持不变。
一、主要任务
(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和*采购的服务、场内管理办法、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 为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采购、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
(三)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交易规范;负责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按有关规定抽取中介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
(四) 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接受报名、安排交易时间和场地,依法组织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各方主体提供法律手段和*咨询与服务
(五) 为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备查,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督、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 依法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并按照规程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七)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信息分析、统计、储存,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督。
(八)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部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党务、人事、纪检、档案、统计、宣传、信息发布、计生、保密、工青妇、政务公开、信访上诉、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及业务培训;负责公
共资源交易资料信息统计储存,向有关部门报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维护管理,承担评审专家、供应商、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建设、维护、使用;承担交易事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和交易活动的场所安排。
(二) 财务部
负责中心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使用的申报;负责中心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协调;负责中心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 *采购部
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含县、区)*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负责组织市本级(含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集中采购;负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其他*采购项
目的采购;负责有关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承担受理并协调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和争端,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权限,签订*采购合同或组织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定期汇总分析*采购项目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 土地与矿业交易部
负责市直和惠城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公开交易的受理和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对交易各方进场交易资格的核验工作;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提供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
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收集和整理*和市场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 建设工程交易部
负责市直、惠城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负责为工程承包交易各方主体提供规范的交易场所和见证等配套服务;负责市级(含县、区)工程交易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对投标人的和中介机构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信息的进场登记工作;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核验工作;负责
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负责提供工程交易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情况;接受各类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 产权交易部
负责市级(含县、区)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中介撮合企业的产权交易,组织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招标、拍卖工作、办理产权交易鉴证和提供配备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储存产权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产权交易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2:32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2名,设主任1名(按正处级干部管理)、副主任4名(按副处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按正科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6名(按副科级干部管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原惠州市*采购
中心、原惠州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原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惠州市产权交易所合并组建而成。根据《惠州市*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2016年5月起,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业务接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管理,并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授权办理有关业务。分支机构领导班子采取“双重管理”,各分支机构班子成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免,其他人财物管理按现行*保持不变。
一、主要任务
(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和*采购的服务、场内管理办法、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 为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采购、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
(三)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交易规范;负责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按有关规定抽取中介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
(四) 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接受报名、安排交易时间和场地,依法组织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各方主体提供法律手段和*咨询与服务
(五) 为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备查,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督、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 依法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并按照规程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七)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信息分析、统计、储存,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督。
(八)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部
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党务、人事、纪检、档案、统计、宣传、信息发布、计生、保密、工青妇、政务公开、信访上诉、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及业务培训;负责公
共资源交易资料信息统计储存,向有关部门报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维护管理,承担评审专家、供应商、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的建设、维护、使用;承担交易事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和交易活动的场所安排。
(二) 财务部
负责中心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使用的申报;负责中心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协调;负责中心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 *采购部
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含县、区)*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负责组织市本级(含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集中采购;负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其他*采购项
目的采购;负责有关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承担受理并协调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和争端,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权限,签订*采购合同或组织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负责定期汇总分析*采购项目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 土地与矿业交易部
负责市直和惠城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公开交易的受理和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对交易各方进场交易资格的核验工作;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提供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
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收集和整理*和市场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 建设工程交易部
负责市直、惠城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交易业务;负责为工程承包交易各方主体提供规范的交易场所和见证等配套服务;负责市级(含县、区)工程交易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对投标人的和中介机构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信息的进场登记工作;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的核验工作;负责
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管理;负责提供工程交易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情况;接受各类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 产权交易部
负责市级(含县、区)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中介撮合企业的产权交易,组织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招标、拍卖工作、办理产权交易鉴证和提供配备服务;负责收集、汇总、储存产权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定期汇总分析产权交易情况;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