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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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4:57
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在立案时,*会对原告,也就是债权人诉请债权进行形式审查,应提供关于诉请债权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其次,在立案后,若被告,也就是债务人应诉,原被告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双方举出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审理判决。若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则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当要保留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将难以证明借款事实。最后,在取得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债务人若没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