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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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4:01
股东权利性质属于成员权,系股东基于股东资格对公司(包括组织机构)享有的权利,包括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表决权系参与管理权的核心权能。亦即,股东享有表决权的依据为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32条第2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资格的主要表征为股东名册。故,认缴制下,当未实缴出资股东被登记于股东名册时,其即基于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因此,股东行使表决权与是否实缴出资无必然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4:01
股东权利性质属于成员权,系股东基于股东资格对公司(包括组织机构)享有的权利,包括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表决权系参与管理权的核心权能。亦即,股东享有表决权的依据为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32条第2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资格的主要表征为股东名册。故,认缴制下,当未实缴出资股东被登记于股东名册时,其即基于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因此,股东行使表决权与是否实缴出资无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