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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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1-21 06:48
商标无效答辩的办理须知:
商标异议答辩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答辩人需在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以及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直接或由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件和相应证据。
知识产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1 03:56
一、 商标 异议答辩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被异议了,不用着急,首先要看对方为什么提出异议,再考虑是否答辩。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法 规定: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商标局做出的两种决定应当如何应对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 商标注册 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 注册商标 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讼 。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综上所述,商标异议后,当事人应当前往商标局听取双方的观点,然后进行审理核实,经过调查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商标是否准予的决定并由书面大方法通知当事人双方,如果不服从决定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经过*审理后再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