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垫付的医药费该不该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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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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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09
工伤,公司垫付的医药费不用还给公司。
既然是工伤,那就没有必要还给公司。因为公司也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公司给垫付的钱,其实是保险公司出的。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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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3:10
不用还,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公司垫付的工伤医疗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法律分析实践中,有不少是治疗终结或者基本终结凭票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情形,也有不少社会保险机构连同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费、伤残补助金一并支付给用人单位的情形,对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垫付费用。老板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话,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6个月的你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工资为你负伤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你主动离开原单位的话,你单位还应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你5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老板垫支的医药费,经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后返回给老板。如果你们老板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医药费就不用退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你们老板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
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10
工伤,公司垫付的医药费,如果你条件好可以还给公司 ,经济条件不好也可以不还 ,等工伤赔付款下来之后,再还给公司也可以 。因为公伤是有赔偿款的 。药费是报销的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11
如果是公司垫付的医药费那也应该还给如果是公司垫付的医药费,那也应该还给公司呀,只要公司为你出了工伤费如果是公司垫付的医药费,那也应该还给公司呀,只要公司为你出了工伤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11
为什么还要还给公司呢。
你是工伤,公司理应承担责任,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是应该的。但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工伤定性之类的,会跟你好好计算的,再说具体医药费是再给你赔偿还是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