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编码咋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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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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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1 16:51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用途:制刷用(非纺织用)
特点:该山羊毛应为较粗、硬的毛,其已不适于他用,属于较低档的山羊毛
品名:山羊羊毛
2.品目归类
根据对该商品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制刷用的山羊羊毛一定属于动物性产品,由于该山羊毛较粗、硬,虽然经过清洗、整理、梳理、挑选等加工,但也不适用作纺织材料;因此,不可归人第十一类的纺织原料,只适宜归人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先按序查找本章各品目条文所述内容,品目05.02:……及其他制刷用兽毛……。可知,该品目已包括了制刷用的兽毛,并且山羊亦属兽类。因此,应将“制刷用山羊毛”归人品目05.02。
3.简易方法适用
根据“列名优先”的原则,应在本晶目中继续确认与之相适的子目。
在子目0502.1030下的“一杠”(第五位)后的“三杠”(第七位)子目为: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因此,应将其归入税号0502.9011。 二、没有列名归用途
所谓没有列名,是指所需归类商品的语言不能与《税则》中品目、子目条文所列名的内容相吻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将归类方法顺序转为第二种方——按用途归类的方法,即按照该商品的主要用途进行归类。该归类方法应从对商品的用途分析人手,使之产生《税则》所认可的语言。这种方法特别适用所归类商品已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的各类商品,如动植物类、机器、电气、仪器仪表类。例如,第一章:活动物,如我们所归类的商品是马戏团表演用的马,分析商品得知,虽然马戏团的马肯定是活动物,理该归人第一章,但由于第一章所述马的用途仅限定在种用或食用、服役马,而马戏团的马其用途在于表演,因此不能将该种活动物——马戏团的马归人第一章,而应根据其章注归人第九十五章,税号9508.1000。
例1 盥洗用醋(美容盥洗用,带香味)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醋、香味剂
用途:盥洗用
2.品目归类
根据成分和用途,该种醋可能会被归人税号2209.0000。其为:醋及用醋制得的醋代用品。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全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编写的《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注释:醋及其代用品可用于食物的调味和腌制。……也可用调味香料增加香味。同时注明:本晶目不包括品目33.04的“盥洗用醋”。显然,其应当归人品目33.04。
3.简易方法适用
查阅品目33.04条文,并没有具体的“盥洗用醋”列名。此时,我们应当按照没有列名归用途的方法进行归类。根据该商品最大的用途特征为:盥洗用,也就是保护皮肤用,将其归入“护肤品”,即税号3304.9900。
例2 弦乐乐器弦(羊肠线制)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羊肠线
用途:由羊肠线制成的,弦乐乐器用的琴弦
2.品目归类
根据对成分及用途的分析,可知羊肠线的用途非常广泛。其可以编织羽毛球、网球球拍,也可以制成机器零件,以及弦乐乐器弦、外科缝合线等。查阅晶目42.06,“羊肠线”已有具体列名。若我们所需归类的商品仅为“羊肠线”,因其归类语言与子目条文非常吻合,即可按列名优先的原则,归人税号4206.1000。但是,现在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是“由羊肠线制成的弦乐乐器用的琴弦”,而不是“羊肠线”,也就是子目4206.1000条文与商品归类语言不相吻合,所以,不能将“由羊肠线制成的弦乐乐器用的琴弦”,归人税号4206.1000。根据第四十二章章注释一(一)、(九)所示,该商品按用途归人品目92.09。第九十二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3.简易方法适用
根据没有列名归用途的归类方法,将其归人子目9209.3000。子目9209.3000条文虽然仅表现为“乐器用弦”,但是其中包括各类材料制成的乐器用弦,如羊肠线、丝、钢丝、合金丝、化学纤维单丝等。因此,应当将羊肠线制成的弦乐乐器的琴弦归人税号9209.3000。
该例题说明,第四十二章及第九十二章均有“羊肠线”、“乐器用弦”等具体列名,但是前者与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即商品归类语言不相吻合。因此,不能将羊肠线制成的弦乐乐器用的琴弦归人第四十二章。第九十二章包括的“乐器用弦”,在表面上看似与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归类语言不完全吻合,但是根据列名具体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原则”,“乐器用弦”已经比“羊肠线”显得更加具体,也就是商品归类语言与子目条文基本吻合。
例3 松香水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松香、酒精
加工方式:将松香溶解在酒精中
用途:焊接电路板的助焊剂
商品特征:液态
2.品目归类
通过对其成分、加工方式及用途的分析得知,该商品是由两种化学物质混合而成的。其成品不但已完全改变了两种物质的原始状态,而且也没有标明各自的含量。该商品的主要作用,是在电路板焊接时起到辅助作用。通观《税则》,应将其归入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品类。第三十八章所包含的品目中有两个晶目与之相关:38.06品目:松香和树脂酸及其衍生物;松香精及松香油;再熔胶;38.10品目…·;焊接用的焊剂及其他辅助剂……38.06品目所包含的松香、松香精、松香油是以各自的商品状态存在的,而且其各自的用途也均与焊接无关;因此,我们不能将“松香水”归人该品目。不言而喻,应将其归人品目38.10。
3.简易方法适用
根据没有列名归用途的归类方法,在品目38.10中查找相适应的子目,“松香水”归人税号3810.9000。例5 含有中草药的牙膏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含有中草药的原药或者提取的有效成分
特征:比普通牙膏增加了护齿、洁齿功能
2.品目归类
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虽然该种牙膏比普通牙膏增加了中草药的成分;但是其主要的成分及其功能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为护齿、洁齿品。因此,尽管该种牙膏增加了中草药的成分,也不可能具备医疗功能,则不能将其归入药品类。因而,只能根据其基本的用途归人相应品目。第三十三章:……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牙膏应属于“盥洗品”类,所以应在该章查找出相应的品目。品目33.06:口腔及牙齿清洁剂……,牙膏应属于“牙齿清洁剂”类,所以应归人该品目。
3.简易方法适用
虽然,品目33.06显示为:口腔及牙齿清洁剂,……。但是,在其所包含的子目中并没有明确列名“含有中草药的牙膏”,根据没有列名归用途的归类方法,在品目33.06中查找相适应的子目,“含有中草药的牙膏”归人税号3306.1010。 我们不能根据该商品的“成分”,将其错误地归人第三十章。
例6 卫生纸巾(用肥皂、医用酒精浸渍;零售包装,每包20片)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纸、肥皂、酒精
加工方式:用肥皂、医用酒精浸渍
包装方式:零售包装,每包20片
用途:可以清洁人体及其他物品
2.品目归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该商品虽然是以纸为主要成分的纸巾,但它不同于一般的餐巾纸、卫生纸、口纸等纸制品。其主要原因是该商品的加工方式是在已形成一定规格的纸制品的基础上,增加了清洁、消毒功能。在消毒剂的选用上,采用了适用于人体的医用酒精,在包装上采用零售形式包装。对此,我们不应当将该商品简单地归人第四十八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而应从其特定的用途人手,将其归入带有清洁、消毒,并且可以不通过水冲洗即可达到清洁、消毒目的的商品。根据《税则》,我们可以发现,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该商品中含有肥皂成分,我们可以在该章内查找与之相适应的品目,品目34.01: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品目34.01条文所包含的内容已与该商品的归类语言基本吻合,所以应将其归人该晶目。
3.简易方法适用
“卫生纸巾”在《税则》34.01品目或其他品目中均没有具体列名,根据没有列名归用途的归类方法,以该商品的主要用途特征,在品目34.01中查找相适应的子目,“卫生纸巾”归人税号3401.3000。根据商品成分和用途,不得将其归人第四十八章。
例7 汽车水温表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用途:测量汽车冷却循环水温度专用的仪表
商品特征:在汽车显著位置采用指针方式显示变化的温度
2.晶目归类
根据对仪表的分析,我们得知,该仪表的安装目的是显示汽车冷却循环水的变化温度,使用范围为各种汽车。很显然,该仪表是安装在车身上的仪表,因此,初学者很容易将其归人汽车的零配件中。但是,通过对该商品的分析得知,该商品自身的特征已完整地表现出温度仪表的基本特征,其主要功能是测量体温度并显示出对应的温度值,已经属于通用性仪表。因此,不可将其归人汽车的零配件中。通观《税则》,第九十章…·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汽车水温表”属于仪表范畴,所以,应当归人本章。查找本章各品目,品目90.25:…·温度计、高温计……。因此,应将其归人本品目。
3.简易方法适用
“汽车水温表”在《税则》90.25品目或其他品目中均没有具体列名,根据投有列名归用途的归类方法,以该商品的主要用途、功能特征,在品目90.25中查找相适应的子目,“汽车水温表”归人税号9025.1100。根据商品特征和用途,不得将其归人第八十七章。三、没有用途归成分
成分一般是指化合物或组合物中所含有物质(元素或化合物)的种类。“没有用途归成分”的归类方法,是指当某种商品的归类语言无法与《税则》相吻合,既没有具体列名,并且用途特征也不明显时,应顺序按其主要“成分”归类。也就是要按照《归类总规则》二(二)、三(二)所示规则进行归类,并且应当按照“列名”、“用途”、“成分”归类方法的先后次序归类。
按照“成分”归类时,应充分理解《归类总规则》中关于材料或物质的定义。“税(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品)目中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成分归类的商品基本分为两大类:
其一,由某种材料制的商品。如:针叶木制、阔叶木制、钢铁制、铝制、铜制、塑料制、纸制、化学纤维制、天然动物纤维制、天然植物纤维制等。对于这一类的商品,我们应当理解为完全由该类物质加工而成,或以该类物质占有绝对比例的物质构成。如木制门窗、钢铁制螺母、塑料制螺母、铝制牛奶桶、化纤制香烟过滤嘴等。
其二,按重量计含有某种材料与其他材料混合的制成品。如:
1.女式针织毛衣(按重量计,含羊毛70%、兔毛20%、腈纶10%);
2.含铅99.9%、含银0.01%、含其他金属0.09%的精炼铝;
3.按重量计含棉90%、含化学短纤维10%的棉纱线。
但是,我们在运用该方法归类时,不可打乱“列名”、“用途”、“成分”三者的先后次序,而应按序使用。也就是在“列名”、“用途”的归类方法无法找到正确答案时,才能使用按“成分”的方法归类,而不可将按“成分”的归类方法,优先于其他两种方法使用。如:塑料制中国象棋,若未按先后次序选择使用归类方法,而优先选择按材料归类,即会产生错误的商品归类语言,误将其归人第三十九章——塑料制品。正确方法应按“列名优先”的原则,将其归人税号9504.9030。又如:不锈钢制外科手术用锯,经对其分析得知,该商品的最大特征是外科手术时所使用的锯。其虽然从结构上与普通钳工所使用的锯相同,但从其加工工艺材料的选择上又不同于普通钳工锯。若我们按序列一,“列名优先”的原则进行选择时,很可能会归人税号8202.1000。但是,税号8202.1000条文显示的是“金属制的手工锯”,与我们需要归类的商不相吻合,也就是子目条文与商品归类语言不相吻合。若我们按序列三,“归成分”的方法进行选择时,仍会将其错误归人税号8202.1000。若我们按序列二,“归用途”的方法进行选择时,会将其正确归人税号9018.9090。从而可知,简易商品归类方法的适用,必须按照列名”、“用途”、“成分”的先后顺序进行,千万不可颠倒。否则,将无法产生正确的归类,也就是无法产生子目条文与商品归类相吻合的语言。
例1 一次性纸制厨师帽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纸
特征:一次性使用
品目:厨师帽
2.品目归类
通过对商品’的分析,我们得知,该项商品是由纸制成的,并且是供厨师一次性使用的专用帽子。通观《税则》得知,《税则》中包含各种帽类的章分别是:第四十八章的“纸制衣着附件”、第六十三章的“旧帽类”、第六十八章的“石棉制的帽类”及第九十五章的“玩偶帽类或狂欢节用的帽类”。“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在以上各章均无具体列名,所以,不能依第一顺序“列名优先”的方法归类。依次按第二顺序“按用途”归类。由于该商品的用途特征仅为“厨师用的帽子”,虽然已经显示出该商品的专用性特征,但其中缺少“成分”内容,所以,并未完全表达出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全部定义,也就是归类语言不完整。我们再依次按第三顺序“按成分”归类。该商品的成分为纸,这时我们的商品归类语言可以表述 为:用纸制成的厨师用的帽子。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是“一次性纸制厨师帽”,“一次性纸制厨师帽”与“用纸制成的厨师用的帽子”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是否是一次性使用。一次性使用或者多次性使用,只是使用方法问题,并且《归类总规则》中并没有关于商品进出口后使用方式的限定,因此,应当忽略不计。根据“一次性纸制厨师帽”的特定含义可知,该帽子应该是与厨师的职业服装同时使用的,因此,应将其归人纸制的衣着附件类。根据第四十八章章注释二(十一):本章不包括第六十四章或第六十五章的物品。这时我们可以在第四十八章中查找与之相适应的品目,品目48.18:衣服及衣着附件。因此,“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该归人该品目。
3.简易方法适用
根据“列名”、“用途”、“成分”的先后顺序,“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该以其成分归类,归入纸制品类。查找品目48.18,“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归人税号4818.5000。
例2 混纺毛华达呢(按重量计含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每平方米重185克)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
规格:每平方米重185克
品名:混纺毛华达呢
2.品目归类
通过对商品的分析得知,该商品的主要成分是天然动物纤维——精梳羊毛,化学纤维仅占次要成分——涤纶短纤纤维。本文前面已述,对于纺织品的归类非常适宜按“成分”进行归类的方法,也就是纺织品或者纺织制成品的归类,应以其成分或原材料为主要归类依据,然后再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章、品、子目进行归类。根据“混纺毛华达呢”的主要成分是精梳羊毛的这一特征,我们应将其归人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然后,选择品目51.12:精梳羊毛或精梳动物毛的机织物。
3.简易方法适用
采用按“成分”归类的方法,依据对商品的上述分析及初步品目归类的结果,然后,根据该商品的规格特征——每平方米重185克;成分特征——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查阅品目51.12,我们可以发现与该商品有关的子目有:其一,一杠子目:按重量计羊毛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其二,该一杠子目下的二杠子目: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从表面上看,“混纺毛华达呢(按重量计含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每平方米重185克)”应归人税号5112.1100。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分析得知该答案是错误的。上述“一杠子目”所包含的内容有两个:1.按重量计羊毛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并且与其他纺织材料(但化学纤维长丝、短纤除外,因为其均有本身的“一杠子目”权码进行限定)的机织物;2.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或其他克重。因为,根据《归类总规则》的规定,该“一杠子目”权码所限定的内容不能取缔其他两个“一杠子目”权码所限定的内容。同时,根据列名具体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归类原则,子目5112.3000:其他,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短纤混纺,明显具体于子目5112.1000。因此,上述答案是错误的,而应将其正确归人税号511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