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己到期,但付款人签收未满3日,可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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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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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7 06:31
不可以。
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已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通知,应该在收到当日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收到通知后的3日内没有通知银行付款的,银行视同付款人已同意付款,可以将汇票款划入持票人账户。
现在付款人收到付款通知没到3天,有可能有其他的抗辩理由,如果银行提前付了款,会造成工作的被动。银行应该等到3天后,付款人没有通知银行付款,也没有提出抗辩事由,再支付汇票款。
以下是《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一)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
(三)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