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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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24
法律分析:当事人成为发展对象后,需要经过*审查,还需要进行短期的集资培训,审查合格后,需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预审。基层*审查合格后向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大会大会人数中有半数支持的,在经*批准后,可以列为预备党员。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 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预审。基层*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第二十条 经基层*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第二十四条 *审批前,应当指派*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汇报。 第二十五条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