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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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1:34
答:自2019年5月21日,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通知》,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职工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门诊报销封顶线2万元,住院报销封顶线50万元。参保职工在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自动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单位和个人无需额外缴纳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机衔接,待遇一致。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1.3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1:34
二次报销一般指的超出医保最高上限部分的额度可以用大病医保继续报销。大病医保是商业保险,去承保的保险公司报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1:35
没有听说过二次报销,你可以问一下医生或者医保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