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3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0:03
单位账户上的钱可以转给法人。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下列款项可以从单位账户转给法人: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扩展资料: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限额做出了严格规定,对于转账超出规定限额的,企业需要及时向银行出具付款凭据。无法提供付款凭据或者提供的凭据无法说明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银行将拒绝办理转账业务。
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中对大额支付及可疑支付作出了明确规定:
大额支付:
(一)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可疑支付: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二)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四)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五)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六)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七)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八)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九)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十一)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十二)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十三)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十五)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对公银行账户_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0:03
单位账户上的钱可以转给法人。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下列款项可以从单位账户转给法人: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十条规定: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励证明。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6、借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制信息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0:04
首先,你有个概念错误,法人不是人,法人就是企业,你的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的意思。如果企业的帐户的钱要转到法定代表人个人帐户上,那要看是多少,可以财务开现金支票,然后领了钱,存个人帐户上,不过这个领现要合情合理,不是说企业帐上的钱一下都领光,存个人帐户上,这样银行一般会拒绝的。要具体看你的需求。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0:05
可以转帐给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合理的用途证明---借款、分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