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1 22: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44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妻子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
作者说
此说由新红学的开山鼻祖胡适最先提出。胡适根据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这一批语认为,由于凤姐不识字,点戏时自须别人执笔,而宝玉是最具这个资格的,故此断定脂砚斋即是宝玉原型,是《红楼梦》的作者。但这与他此前考证出的曹雪芹是宝玉原型和小说作者的观点相矛盾,为化解这一矛盾,胡适据第十六回的“借省亲事写南巡”等批语认为,脂砚斋与曹雪芹是同一人,是曹雪芹化名:“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妻子说
此说由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所提出,他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小姐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乎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他认为脂砚斋是小说中的史湘云,并猜测其后来与曹雪芹结为夫妻。
叔父说
此说所据主要有三。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其二,庚辰本第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脂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据此:脂砚斋呼元春为先姊,而元春形象又是以曹雪芹当王妃的姑姑为原型,这样推算,脂砚斋当然该是曹雪芹的叔辈了。
其三,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中记载,曹雪芹告诉敦敏:“借家叔所寓寺宇……”说明曹雪芹之叔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和尚住在寺庙称为“寓”,可知曹雪芹的“家叔”是个和尚,而脂砚斋正是一边念经一边批书的,庚辰本第二十六回脂批:“呆兄亦有此话!批书人至此,诵《往生咒》至恒河沙数也。” 因为贾宝玉出家当了和尚,这也佐证了裕瑞“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某人”的说法无误。一般认为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 ,曹頫为其叔。
堂兄弟说
此说是胡适的早期说法。靖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聊聊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批语中并称曹雪芹、脂砚斋为“诸子”,而自称“朽物”就语气看,曹脂似是同辈,畸笏叟年辈均长于二人。
甲戌本第三回:“老爷说了:‘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畸作批曰:“余久不作是语,见此语未免一醒。”这里畸笏叟自比贾赦,更可证明其为自比贾宝玉的脂砚斋的长辈。
甲戌本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脂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按脂砚斋称呼“先生”之恭敬,“先生”当为长辈,或者就是畸笏叟。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这一支对“西”字极其敏感。后人作书,自然避忌。此时作批时间最早已是甲戌年(1754)。
上面三条批语中,无论“先生”还是畸笏叟,都不会是曹寅本人或其兄弟,而只能是曹寅子侄中人。脂砚斋也就理所当然是曹寅孙辈,从而平辈于曹雪芹。 另外,单就脂批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为同一辈的兄弟似更合于情理。然而据上文所印甲戌本第一回一条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一芹一脂”并称,可以想象,他们之间的关系应为兄弟合适。
此说的矛盾之处在于,脂砚斋和畸笏叟都称宝玉为”玉兄“,都称贾政为“政老”。第三回甲戌本侧批:“赦老不见, 又写政老”,“写如海实写政老”;第十四回:“忙中闲笔,点缀玉兄,……壬午春。畸笏。”第十七回庚辰本眉批:“政老情字如此写。壬午季春。畸笏”,“余作诗文时虽政老亦有如此令旨,可知严父亦无可奈何也。不学纨绔来看。畸笏”等等。表明畸笏叟与宝玉及脂砚斋是平辈关系,而非长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