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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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7
出纳的工作交接流程是怎样的,工作交接需要注意哪些步骤。出纳工作交接最重要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纳交接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一) 移交前的预备工作
1. 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 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 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 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目。
(二) 做好交接前的预备工作
1. 接交人员在交接前应做好接替预备,保险柜特别是刻好自己的印鉴,以做好印鉴更换预备工作。
2. 移交人员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 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 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 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4)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5) 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目。
(注:“移交清册”包括移交表和交接说明书两部分。移交表有“库存现金移交表”、“银行存款移交表”、“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移交表”、“核算资料移交表”、“物品移交表”等。)
(三) 出纳工作交接
1. 监交
为了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交接过程中出现违游记为,明确责任人员与接管人员的责任,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分派人会同监交。
2. 移交
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移交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应根据移交清册内容逐项移交,yonex 羽毛球拍移交时必须交好工作、交好经验;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接交时认真仔细、积极听取移交人员的建议和经验。具体操作发下:
1) 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由移交人向接交人逐一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必须与会计账薄记录保持一致,如有不符,移交人员必须在限期内查清。
2)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在核对时如发现疑问,移交人和接交人应一起到开户银行当场复核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的条件下,移交有关票据、票证及印章,同时由接交人更换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章
4) 出纳账簿移交时,接交人应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账与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总账的账账相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先将账页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后,再进行交接。
5) 出纳凭证、出纳账簿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6) 工作计划移交时,为了方便接交人开展工作,移交人应向接交人介绍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7) 移交人应将保险柜密码、钥匙、办公桌和办公室钥匙逐一移交给接交人,接交人在接交完毕后,应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及有关锁具
出纳工作交接注意什么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出纳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出纳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重大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做账账核对;账款核对,交接清理后要填写移交表,将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按册向接交人点清,然后由交、接、监三方签字盖章。移交表应存入会计档案。出纳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出纳帐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2)出纳帐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核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无误。(3)在出纳帐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4)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5)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帐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它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第二阶段,交接阶段。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帐和备查帐簿余额进行点收。接交人发现不一致时,移交人要负责查清。(2)出纳帐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3)接交人应核对出纳帐与总帐、出纳帐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并负责处理。(4)接交人按移交清册点收公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和领导人名章)和其它实物。(5)接交人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帐启用表(见下表)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第三阶段,交接结束。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必须具备: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册页数、份数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尽其所能,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除此之外,出纳人员还应特别注意如下两点:
一是要清正廉洁。清正廉洁是出纳员的立业之本,是出纳员职业道德的首要方面。出纳员掌握着一个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若要把*据为己有或挪作私用,均有方便的条件和较多的机会。同时,外部的经济违法分子也往往会在出纳员身上打主意,施以小惠,拉其下水。应该说,面对钱欲物欲的考验,绝大多数出纳员以坚定的意志和清正廉洁的高贵品质赢得了人们的赞誉。当然,也有少数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监守自盗、挪用*,到头来,害了集体也害了自己。